
WBZV-U便攜式避雷器在線監測校驗儀品質盤如石、品質硬如金一、概述
避雷器在線監測儀是針對變電站、水火電廠、大型廠礦自備電廠中避雷器下端的放電計數器進行檢測的專用儀器,既可對雷擊次數進行檢驗,還可對泄露電流進行校驗,一機兩用。
WBZV-U便攜式避雷器在線監測校驗儀品質盤如石、品質硬如金二、技術參數
1、輸出電壓:DC600V±5%
輸出電流:AC 1mA-5mA(值,負載小于500Ω)±3% 10mA需定做
2、間隔時間:≥30s
3、供電電源:AC220V±10% 50Hz±2%
4、沖擊電流:≥100A(8/20μs)
5、體積:260×190×175mm
6、重量:4kg
WBZV-U便攜式避雷器在線監測校驗儀品質盤如石、品質硬如金三、工作原理
圖1所示為JS型動作記數器的原理接線圖。圖1(a)為JS型動作記數器的基本結構,即所謂的雙閥片式結構。
當避雷器動作時,放電電流流過閥片R1,在R1上的壓降經閥片R2給電容器C充電,然后C再對電磁式記數器的電感線圈L放電,使其轉動1格,記1次數。改變R1及R2的阻值,可使記數器具有不同的靈敏度。一般小動作電流為100A(8/20μs)的沖擊電流。因R1上有一定的壓降,將使避雷器的殘壓有所增加,故它主要用于40kV以上的高壓避雷器。
圖1(b)表示 JS-8型動作記數器的結構,系整流式結構。避雷器動作時,高溫閥片R1上的壓降經全波整流給電容器C充電,然后C再對電磁式記數器的L放電,使其記數。該記數器的閥片R1的阻值較小(在10kA時的壓降為1.1kV),通流容量較大(1200A方波),小動作電流也為100A(8/20s)的沖擊電流。JS-8型記數器可用于6.0~330kV系統的避雷器,JS-8A型記數器可用于500kV系統的避雷器。
WBZV-U便攜式避雷器在線監測校驗儀品質盤如石、品質硬如金四、檢查方法及原理
由于密封不好,動作記數器在運行中可能進入潮氣或水分,使內部元件銹蝕,導致記數器不能正常動作,所以《規程》規定,每年應檢查1次。現場檢查記數器動作的方法有直流法、交流法和標準沖擊電流法。研究表明,以標準沖擊電流法為可靠,其原理接線如圖2所示。
C-充電電容; R-充電電阻; L-阻尼電感
D-整流硅二極管; r-分流器; B-試驗變壓器
V-靜電電壓表; CRO-高壓示波器
將沖擊電流發生器發生的8/20μs、100A的沖擊電流波作用于動作記數器,若記數器動作正常,則說明儀器良好,否則應解體檢修。例如某電業局曾用此法對27只記數器進行檢測,其中有3只不動作,解體發現內部元件受潮、損壞。
《規程》規定,連續測試3~5次,每次應正常動作,每次時間間隔不少于30s。測試后記錄器應調到0。
WBZV-U便攜式避雷器在線監測校驗儀品質盤如石、品質硬如金五、操作說明
1、將監測器輸入端與計數器輸入端(線芯)相連,監測器外殼與計數器外殼相連,連接線盡量短。
2、將電源線接好后,檢查儀器及接線是否正確,確認無誤后即可開始試驗。
3、合上電源開關(電源燈亮),待電壓穩定(600V左右)后,即可開始校驗。
4、動作計數檢測:將功能選擇開關擲向左邊,此時表頭右邊的紅色電壓指示燈亮,表頭顯示值為監測器輸出的直流電壓值,按下動作計數檢測鍵,輸出電壓立即下降,此時可觀察計數器的動作情況。
5、如需多次試驗,可待輸出電壓達到穩定值時,再按動作計數檢測鍵,觀察計數器的動作情況。
6、泄漏電流檢測:將功能選擇開關擲向右邊,此時表頭右邊的紅色電流指示燈亮,表頭顯示值為監測器輸出的交流電流大值,按下泄漏電流檢測鍵,旋轉電流調節電位器,此時監測器表頭顯示值應為放電計數器顯示值的1.4倍,監測器量程為1.4-7 mA。
7、檢驗完畢后,為保證人員,關掉監測器電源開關,必須等1分鐘后先拆除檢測器上的連線,再拆放電計數器上的線。
8、如按檢測鍵,輸出電壓沒有下降或電流顯示值為零,應關掉電源,等1分鐘待電壓回零后,檢查回路是否有斷點,或者是放電計數器不適合技術指標中規定的型號。
六、注意事項
1、拆除接線時,操作人員不能觸碰測試線非絕緣部分,以免人身事故。
2、被試品不允許帶電。
七、裝箱清單
1、主 機 1臺
2、輸出電纜 3根
3、AC 200V電源線 1根
4、出廠檢驗報告 1份
5、使用說明書 一本
11月2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,日前,經中央批準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省長蒲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蒲波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;違反組織紀律,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他人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提供幫助,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違反廉潔紀律,方式斂取巨額錢財,通過“大賭”“假賭”大搞權錢交易,違規經商辦企業,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股權和購買定向增發股票;違反生活紀律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,涉嫌受賄犯罪。
蒲波身為黨的領導干部,喪失理想信念,毫無黨性原則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腐化墮落、沉迷,亦官亦商、“親”“清”不分,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,嚴重違反黨的紀律,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是黨的***后不收斂、不收手的典型,群眾反映強烈,政治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**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央批準,決定給予蒲波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